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拟新增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拟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报告确定的三步走战略规划、《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江苏开放大学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规划(2020-2030年)》。
(二)有详实的专业设置社会需求分析报告和可行性报告。
(三)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师资队伍。
(五)具备满足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办学条件和满足教学所需的在线学习资源。
(六)有保障开设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教学管理制度和经费投入等。
二、基本程序
(一)开展人才需求调研
学院须围绕国家发展战略、行业人才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布局和办学条件,主动对接新经济、新业态、新技术和新职业,面向用人单位和职业领域开展区域人才需求调研,形成详实的专业设置社会需求分析报告和可行性报告。
(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学院须根据国家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等,结合人才需求调研结果和完全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明确专业定位、凝练专业特色、理顺课程体系,开齐开足思政课程,合理安排课程学时学分,根据专业特点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及实践环节设计,科学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配置师资队伍
学院须详列满足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师资队伍。具有符合办学需要的相关专业背景的专兼教师,其中校内专任教师、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比须符合国家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等相关要求。
(四)保障教学条件
学院须详列满足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经费、教学场所、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实训等办学条件和保障教学所需的在线学习资源、教学规划及管理制度等。
(五)组织专家论证
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填写专业增设专家论证表。
(六)审议和推荐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专业的社会需求分析报告、可行性报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师资队伍配置、专业教学保障条件和专业增设申请表等材料进行审议,确定推荐专业名单。
(七)审定和公示
推荐专业名单报学校审定后,将所有申请材料在学校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一个月。
三、申报材料
拟新增专业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增设申请表(非国控专业)(附件1)
(二)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支撑材料(附件2)
(三)拟新增专业校外评审专家基本信息表(附件3)
(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新增专业汇总表(附件4)
以上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用A4标准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在材料封面页签字盖章),电子版(word版本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本)发送至邮箱:727770807@qq.com。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
申报工作联系人:杨英、周雪梅
联系电话:86265388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1707室
学科建设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