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修)订江苏开放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任彦媛发布时间:2020-09-17浏览次数:1947

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江苏开放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针对新增备案7个本科专业(见附件1)和现有21个本科专业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二、制(修)订要求

(一)新增备案本科专业

2020年新增备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须遵循教育部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下)》(2018),参照《江苏开放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附件2)和学院相同一级学科下其他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充分考虑专科、本科(专升本、高起本)不同专业层次课程的相互衔接,统筹各专业层次协调发展。

新增备案本科专业的最低毕业学分应与学院相同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的最低毕业学分一致。

(二)现有本科专业

1.现有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须调整,仅可针对各本科专业“专业方向课程”模块进行修订(只可增加课程,不可删除课程)。

2.各学院应组织专业教师认真研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修订工作,加强专业与专业之间的交流,且务必做好新旧人才培养方案的对接方案。

3.各专业根据修订情况,填写《江苏开放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一览表》(附件3),并须提交专家论证表(附件4)。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江苏开放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一览表》、修订版人才培养方案和新增备案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文档电子稿发至邮箱:13091525@qq.com 。

(二)报送时间

2020年10月10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雪梅,联系电话:86265388。

附件1:江苏开放大学2020年新增备案专业.xls

附件2:江苏开放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rar

附件3:江苏开放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4:江苏开放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表.docx  

江苏开放大学学科建设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