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08浏览:1419

苏开大学科〔2020〕3号  苏城院学科〔2020〕3号

各学院、职能部门、市县开放大学:

为表彰和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培育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根据《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苏开大〔2017〕99号  苏城院〔2017〕8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江苏开放大学本专科教育、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职后两年教育的宏观和微观教学成果,应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江苏开放大学成立以来,我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取得的新成就,对教学实践、改革、研究起到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具体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先进教学理念,在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创新、学科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内容和方法改进、教学质量保障加强、实践育人环节强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积极创新实践,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而形成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教学组织与管理、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质量监控与保障等方面建立科学发展机制,为实现教学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而形成的成果。

成果主要形式为: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学资源、论文、著作等。

二、评选条件

申报本届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报成果应与高等教育教学直接相关,主要类别为:开放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其他。

(二)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由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省校各学院、部门或市县开放大学。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为主持或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第一完成人应为省校和市县开放大学的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学辅助人员。除联合申报的非我校人员无工作经历和年限要求外,成果的其他完成人均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始连续承担高等教育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同一完成人只允许主持1项成果。

(五)成果应以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作为支撑,该支撑项目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

(六)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前期研究、策划和方案设计,并进入实施环节。

(七)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程序

(一)初审推荐

省校各学院、部门或市县开放大学对本单位申报成果组织专家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拟推荐项目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申报类别,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获奖项目与奖励等级。

(三)公示结果

评选结果在本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批准并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不接受个人申报,各有关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材料集中报送。

具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书面文本一式8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PDF格式签字盖章版电子文档1份)。

2.申报成果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书面文本一式8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PDF格式签字盖章版电子文档1份)。

3.具体教学成果及相应佐证材料(编印目录,按序装订成册,目录即封面,封面加盖材料报送单位章)(书面文本一式1份,PDF格式盖章版电子文档1份)。

4.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书面文本一式1份,PDF格式签字版电子文档1份)。

5.《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书面文本一式2份,excel格式电子文档1份)。

6.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4,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5)。

请各单位于1月12日前报送联系人信息表电子文档,并于3月16日前报送《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其他推荐教学成果奖的材料由学科建设处根据各单位推荐数量确定并通知联系人现场集中报送具体时间段(3月20日-24日期间),相关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同时现场提交(命名规则见附件5),不接收邮寄形式的材料报送。

联系人:许文静任彦媛;邮箱:xuwj@jsou.cn

联系电话:025-86265384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1713室

五、工作要求

1.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省校各学院、部门或市县开放大学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

2.严格工作纪律。推荐、评审等各环节做到利益相关者主动回避、评审过程信息严格保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有关单位要将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纪委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六、异议处理

任何个人(单位)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学科建设处提出。学科建设处对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予以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将异议核实和处理情况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裁决。 

附件:

1.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doc

2.教学成果奖申报承诺书.docx

3.申报项目汇总表.xlsx

4.联系人信息表.doc

5.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doc

 

学科建设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