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修订2018年江苏开放大学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陈然发布时间:2018-09-10浏览次数:1461

各学院:

 为优化江苏开放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科建设处将开展2018年江苏开放大学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2018年江苏开放大学新增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的新增办学层次,如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培养层次

学制

学院

1

工程管理

120103

高起本

4

建筑工程学院

2

电子商务

120801

专升本

2.5

商学院

3

市场营销

120202

专升本

2.5

商学院

4

环境科学

082503

专升本

2.5

环境与生态学院

5

风景园林

082803

专升本

2.5

环境与生态学院

6

学前教育

040106

专升本

2.5

通识教育学院

7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690306

高起专

2.5

通识教育学院

8

连锁经营管理

630604

高起专

2.5

商学院

9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10101

高起专

2.5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10

休闲体育

670404

高起专

2.5

健康与养老教育学院

11

工业机器人技术

560309

高起专

2.5

苏州智能制造学院

12

无人机应用技术

560610

高起专

2.5

苏州智能制造学院


 二、调整要求

 1.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参考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下)》(2018),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参考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编制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2012)。

 2.为充分考虑同一专业不同办学层次间的相互衔接,同一专业不同办学层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核心课程需保持一致,同一专业的4年制和5年制高起本的专业方向课程需保持一致,形成上下贯通的统一整体。

 3.为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各专业需召开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专家论证会,并由三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专家提供专家论证意见。

 三、材料报送

 1.在《开放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空白模板)》的基础上进行制修订。

 2.《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表》需由专家亲笔签名。

 3.9月28日(周五)前将制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论证表(专家签名)的电子稿发至联系人邮箱,784608059@qq.com。

 联系人:周雪梅、谢静(1206室)  

 联系电话:8626 5388。

 附件:

附件1.开放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空白模板).rar

附件2.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专家论证表.docx



 学科建设处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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