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23级三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3-31浏览:594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18〕1号)、《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材〔2020〕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202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等,决定启动2023级三年制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

2023年三年制高职拟招生专业(附件1)。

二、制订要求

(一)明确培养目标

各专业须遵循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查询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等要求,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保证培养规格。要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规范课程设置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专业课教材。

2.科学设置专业课程。专业课程设置须遵循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

(三)合理安排学时、学分

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以16学时计为1个学分(实践类课程为0.5学分计为28学时、1学分计为56学时,以此类推)。

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总学分在137~147范围内。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当不少于10%。

(四)科学分配实践环节

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重点核心课程必须进行理实一体化教学,形成教学工作和现场实际工作的有机结合,使学生直接获得现场或近似现场工作的实际能力。要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课程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

(五)证书要求

1.各专业学生在学期间应取得相应英语应用能力证书,作为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专业

毕业必备证书

高一级证书替代

财经类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证书(A/B)

CET-4合格证书或以上

理工类、其他文科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证书(A/B)

CET-4合格证书或以上

艺术类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证书(B)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或以上

2. 鼓励学院积极参与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制订程序

(一)规划与设计

学院应当根据本通知要求,统筹规划,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二)调研与分析

各专业建设委员会要做好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三)起草与审定

结合实际落实专业教学标准,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学院组织由行业企业、教研机构、校内外一线教师和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论证会,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后,提交校级党组织会议审定。

(四)发布与更新

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按程序发布执行,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学校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学院应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及时优化调整。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模板见附件2)、2023级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表(模板见附件4),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用A4标准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在材料封面页签字盖章),电子版(word版本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本)发送至邮箱:511244984@qq.com。

(二)报送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倩,周雪梅

联系电话:86265508,86265388

联系地址:定淮门校区办公大楼1714室

 附件1-6.rar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科建设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