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陈婷等344名同学学士学位的决定

发布者:张家睿发布时间:2023-03-27浏览次数:250

苏开大〔2023〕18号

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校内各学院:

根据《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苏开大〔2020〕116 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定授予陈婷等344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详见附件)。

江苏开放大学2022年第二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名单.pdf

江苏开放大学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