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开放大学2022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履职情况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任彦媛发布时间:2022-06-27浏览次数:786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强化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面落实对研究生的指导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江苏开放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开大〔2021〕20号)和《江苏开放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苏开大〔2020〕130 号)相关规定,开展江苏开放大学2022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履职情况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考核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不仅考核教师的业务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和教学工作实绩, 还要考核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等。

(二)客观性原则

导师自评与学校集中评议相结合,在全面考核的前提下, 重点考核教师的工作实绩,客观考核其在教学、科研、育人工作中的成绩和贡献。

二、考核对象

我校2020、2021年正式受聘的南京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考核方式

(一)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结合自身实际,从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规范、教书育人、科研成绩和研究生指导工作等方面,对个人在2021-2022学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如实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二)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须提供科研成绩、研究生指导工作等相关佐证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

(三)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审议,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反馈。

四、材料提交

各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自评报告(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然  

联系电话:025-86265612

电子邮箱:179582852@qq.com

 学科建设处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