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江苏开放大学2022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任彦媛发布时间:2022-04-12浏览次数:822

苏开大学科〔2022〕7号

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十四五”时期学科专业建设,促进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激发教师教学改革和科研创新活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文件相关要求,开展我校2022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各学院在岗在职的专任教师;

(二)各职能部门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

二、遴选原则

(一)本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应有利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申报人所申报的导师资格所属学科专业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教学和研究的学科专业一致。

(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坚持师德与业务、教学与科研全面考察的原则。

(三)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择优聘任。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二)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研究生教育的性质和培养目标,掌握所申请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教学、实践经验丰富,能指导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和论文写作。

(三)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四)近两年无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

(五)科研业绩

1.作为第一主持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至少1项。

2.有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和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五年(2017.4.1-2022.3.31)取得的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或A&HCI、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全文收录论文1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在EI、CSSCI或《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国内中文核心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主编或副主编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

(4)省、部级二等或以上科技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省、部级三等科技奖的主持人;或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的主持人;或1项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持人;

(5)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1)。

四、遴选程序

(一)学院初审。申请人填写《江苏开放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向学院提交有关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等支撑材料。职能部门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需通过申报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报送,学院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

(二)学校审核。各学院将满足遴选条件的教师申报表(一式二份)、支撑材料(一式二份)和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科建设处。学科建设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拟通过审核的教师名单进行校内公示。

(三)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院终审。公示期结束后,学科建设处将满足遴选条件的教师名单及支撑材料报送至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院终审。

(四)终审结束后,学校将获得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名单进行发文公布。

五、其它事项

(一)凡经查实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现象或所填写的内容不实的,本人当年的申请资格无效。

(二)对承担高级别科研课题或横向科研经费充足的申请人,在获得导师资格后将优先安排招生。

(三)各学院请于2022年4月28日前将纸质稿报送至学科建设处,汇总表的电子稿经OA发送。

联系人:陈然     

联系电话:025-86265612

附件1:江苏开放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2:江苏开放大学2022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xls 

                                           学科建设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