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规划和创新创业”类在线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13浏览:1051

苏开大学科〔2021〕27号、苏开大学科函〔2021〕4号

各学院、市县开放大学: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处加强职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决定组织开展“职业规划”、“职业生涯发展”和“创新创业指导”类在线课程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江苏开放大学在线教育特点和学生职业发展需要,通过“职业规划”、“职业生涯发展”和“创新创业指导”类在线课程的建设和运行,加强学生职业规划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实现学生更充分、更全面的发展。

二、质量要求

“职业规划”、“职业生涯发展”和“创新创业指导”类在线课程应满足江苏开放大学学习平台开课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在线教育规律,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问题不能有偏差。

(二)突出教学实效

体现江苏开放大学办学特色,围绕职业规划、职业生涯发展、创新创业领域的相关理论、关键能力、典型案例、热点问题等核心内容系统设计和组织课程内容,发挥课程育人的实际作用。

(三)注重制作规范

课程建设符合《江苏开放大学在线课程建设标准(2021版)》(苏开大〔2021〕48号)要求,课程名称自拟,按照2学分(48学时)的课程容量,在一年内完成课程建设工作,确保课程准时在江苏开放大学学习平台开课。

(四)保证内容原创

课程内容须是课程团队成员的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三、申报程序

(一)组建团队

课程建设团队作为课程开发的主体,由课程负责人、课程主讲人、学术团队和技术团队等构成,原则上一经确定不得变动。具体如下:

1.课程负责人一名,负责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统筹协调和推进实施等工作。课程负责人应为江苏开放大学或市县开放大学专任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及1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或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及2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对开放大学的课程建设具有深刻认识,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

2.课程主讲人一至三名,承担课程内容的讲授工作。课程主讲人须符合我校《江苏开放大学课程主讲人聘请办法(试行)》(苏开大〔2021〕42号)的相关规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课程需拍摄部分行业企业演示类视频,可由一线骨干人员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中级职称人员录制。课程负责人需同课程主讲人签订《江苏开放大学在线课程知识产权协议》(附件1),明确相关权利与责任。

3.团队成员一至六名,承担课程负责人分配的具体任务。鼓励跨校、跨单位、跨部门、跨行业等组建课程团队。

(二)自主申报

课程建设团队填写《江苏开放大学在线课程申报书》(附件2)、《江苏开放大学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江苏开放大学课程教学设计一体化方案》(附件4)、《江苏开放大学课程考核大纲》(附件5)及《江苏开放大学在线课程知识产权协议》各一式两份提交至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市县开放大学。

(三)择优推荐

各学院、市县开放大学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审核和初选,择优推荐申报材料。

(四)学校遴选

学科建设处联合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建设团队进行综合评审,公示并公布立项课程名单。

四、报送办法

各学院、市县开放大学需在2021年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科建设处,电子稿发送至754861985@qq.com。

联系人:李涵,许文静;联系电话:025-86265612,025-86265384。

附件1:江苏开放大学在线课程知识产权协议.docx

附件2:江苏开放大学在线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3:江苏开放大学课程教学大纲.doc

附件4:江苏开放大学课程教学设计一体化方案.doc

附件5:江苏开放大学课程考核大纲.doc

 

                                  学科建设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