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 号)、《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39号)和《关于及时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旧专业对照更新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11号)的要求,我校组织了 2021年新增专业申报及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
根据“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jxjy.moe.edu.cn)审批、备案信息,现将专业备案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联系人:周雪梅;联系电话: 025-86265388。
学科建设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