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院学科〔2021〕15号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的精神,决定开展《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22)》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每个学院至少提交1份企业年报。
二、编制内容
1.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规模以上企业要有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的要求,重点从企业资源投入、参与高职教育教学(做法、成效和问题)等方面进行编制,充分体现“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的落实情况。
2.重点内容应包括企业与院校间的校企合作或产教融合等相关工作开展的具体措施与成效,可围绕如“企业概况、参与办学、资源投入、参与教学、助推企业发展、服务地方、保障体系、问题与展望”等方面编写(见附件)。
三、编制要求
1.报告要有数据、具体措施、成效;
2.报告要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简介;
3.文字、图、表相结合,文字部分一般不超过1.5万字。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除必要的文字外,尽可能引用近两年的对比数据、表格或图片,形式活泼、不拘一格。
4.典型案例在正文中须单独标出,关于开展某项工作或某类事例的案例需包含具体措施和成效,关于典型人物的案例,需包含其取得的具体成就及简要成长历程。
5.装订顺序按照封面、目录、正文、附表或图表索引。
四、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2021年11月1日。
联系人:周雪梅;联系电话:86265388 。
电子邮箱:13091525@qq.com。
学科建设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