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院学科〔2021〕11号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专业支撑和科学管理,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文件要求,高校要面向本专科生开设心理健康公共必修课,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学时),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更具针对性的心理健康选修课。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
现将心理健康课程开设工作说明如下:
1. “素质教育基础课”模块中加入“心理健康”课程,必修课,2学分,32学时,讲授32学时,实践0学时;开课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学期:第3学期;考核方式:考查。
2.原“职业能力基础课”模块中的“职业心理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停开。
3.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实施。
学科建设处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