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1-07-16浏览:1637

苏开大(苏城院)学科〔2021〕13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27号)精神(见附件1),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修订教材

出版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二)新编教材

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二、申报数量

本年度重点教材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我校可以推荐申报限额为5项,本科和高职教材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二)申报教材须由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三)教材主编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院校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修订教材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2)一式6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3套。

上述材料1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6份。

2.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一式3份。

上述材料1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五、申报时间与方式

请各学院汇总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填写《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见附件4,一式1份)和《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新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1份),于2021年9月2日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科建设处1713室,电子材料发送至317079328@qq.com。联系人:许文静,电话:025-86265384。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后集中报送学科建设处。学科建设处初审后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拟定申报名单报送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委员会。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确定最终报送名单,经公示报送教育厅。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docx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docx

附件4: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docx

附件5: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新编)申报汇总表.xlsx 

学科建设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