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开大(苏城院)学科〔2021〕3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引导各成果完成人充分总结教学成果,提前做好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切实提高申报效率,提升申报效果。现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暂参考《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苏政办发〔2013〕1号)(附件1)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7〕1号)(附件2),最终以省教育厅2021年评选文件为准。鼓励在校级获奖教学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申报。
二、工作安排
本次预申报工作不设限额,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准备申报材料,填写《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拟申报成果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报送至所在学院或部门。
各学院或部门请汇总本单位《信息表》电子稿,于3月25日前经OA发送至学科建设处许文静。
学科建设处将组织专家就选题情况给出完善建议,拟申报教师可结合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成果,待教育厅发布2021年评选工作通知后,完成申报材料修改完善工作。
联系人:许文静;电话:025-86265384。
附件2: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拟申报成果信息采集表.docx
学科建设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