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0-08-19浏览:1397

苏开大学科〔2020〕22号 苏城院学科〔2020〕21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0﹞18号)精神(详见附件1),2020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修订教材

出版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二)新编教材

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二、申报数量

本年度重点教材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我校可以推荐申报限额为5项,本科和高职教材均可申报,除限额外,可额外申报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

三、申报程序

教师个人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附件2)相关规定自主申报。主编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业院校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后集中报送学科建设处。学科建设处初审后拟定申报名单报送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并确定最终报送名单,经公示报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式6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3套。

上述材料1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4)1式6份。

2.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3份。

上述材料1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五、申报时间与方式

请各学院于2020年9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科建设处,有关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许文静;邮箱:317079328@qq.com;电话:025-86265384。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pdf

附件3:“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修订).docx

附件4:“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新编).docx                       

学科建设处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