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12浏览:1211

各学院、职能部门、市县开放大学:

为表彰和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培育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根据《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苏开大〔2017〕99号、苏城院〔2017〕8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江苏开放大学本专科教育、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职后两年教育的宏观和微观教学成果。

具体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先进教学理念,在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创新、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模式改革、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等方面积极创新实践,为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而形成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教学组织与管理、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质量监控与保障等方面建立科学发展机制,为实现教学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而形成的成果。

成果主要形式为: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学资源、论文、著作等。

二、评选条件

(一)申报成果应与高等教育教学直接相关,主要类别为:开放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其他。

(二)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由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省校各学院、部门或市县开放大学。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为主持或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第一完成人应为省校和市县开放大学的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学辅助人员。除联合申报的非我校人员无工作经历和年限要求外,成果的其他完成人均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开始直接承担高等教育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同一完成人只允许主持1项成果。

(五)成果应以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作为支撑,该支撑项目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结题。

(六)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前期研究、策划和方案设计,并进入实施环节。

三、评选程序

(一)初审推荐

省校各学院、部门或市县开放大学对本单位申报成果组织专家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拟推荐项目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申报类别,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获奖项目与奖励等级。

(三)公示结果

评选结果在本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批准并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不接受个人申报,各有关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材料集中报送。

具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书面文本一式8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PDF格式签字盖章版电子文档1份)。

2. 申报成果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书面文本一式8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PDF格式签字盖章版电子文档1份)。

3. 具体教学成果及相应佐证材料(编印目录,按序装订成册,目录即封面,封面加盖材料报送单位章)(书面文本一式1份,PDF格式盖章版电子文档1份)。

4. 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书面文本一式1份,PDF格式签字版电子文档1份)。

5.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书面文本一式2份,excel格式电子文档1份)。

6.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4,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5)。

请各单位于1月12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电子文档发送至jsouxkjsc@126.com。其他推荐教学成果奖的材料于3月20日当天集中现场报送至学科建设处,相关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同时现场提交(命名规则见附件5),不接收邮寄形式的材料报送。

联系人:许玲张冲

联系电话:025-86265388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1213室

附件:

1: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doc

2: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承诺书.docx

3: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xlsx

4:联系人信息表.doc

5: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doc

学科建设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