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7-09-26浏览:972

苏城院学科〔2017〕号

各学院:

近日教育厅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33号)(附件1)和《“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现转发给各学院,要求各学院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立项申报工作,展示我校教材建设的成果,促进我校教材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发挥优质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1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9年10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18年10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申报数量

此次申报依据限额申报,我校可以推荐申报名额为4项,除限额外,我校物流管理品牌专业可额外申报1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我校可额外申报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

三、申报程序

1.个人对照上述《实施方案》中的要求自主申报。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后集中报送学科建设处。

3.学科建设处初审后拟定申报名单报送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报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式6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6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3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1式6份。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6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3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五、申报时间与方式

请各学院于2017年10月11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学科建设处,有关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张冲

邮箱:18698947@qq.com

电话:025-86265388

附件.rar

学科建设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