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三年制高职拟招生专业填报和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然发布时间:2017-09-25浏览次数:852


    各学院、办学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78号)最新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三年制高职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分别通知如下:

    一、2018年三年制高职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

     1.请各单位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和《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及2016年、2017年增补专业为依据,认真梳理、核对本单位近3年开设的专业,确认、填报2018年本学院或办学点拟开设的全部专业。

     2.以学院或办学点为单位,填报《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拟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与学校审核盖章的书面文本1式1份)。

     二、2018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

     (一)新增专业的界定

     1.本学院或办学点以往未招生专业。

     2.本学院或办学点以前曾经招生,但至今已停招3年以上专业。

     (二)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要求

     1.拟新增专业的申请报告(见附件2,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与学校审核盖章的书面文本1式1份)。

     2.拟新增专业的调研报告(见附件3,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与学校审核盖章的书面文本1式1份)。

     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含8个部分,其中专业基本情况表、学校基本情况表由学科建设处统一填写)(见附件4,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与学校审核盖章的书面文本1式4份)。

     4. 拟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参考2017级高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注意事项见附件5,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与学校审核盖章的书面文本1式1份)。

     以上拟新增专业申报材料纸制版用A4标准纸双面打印,于10月9日(周一)前报送省校学科建设处。有关电子文件发送到邮箱:179582852@qq.com。

     申报工作联系人:陈然、周雪梅;联系电话:025-86265508。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12楼1204室,邮编210036。


附件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拟招生专业一览表.xlsx

附件2:拟新增专业的申请报告模板.docx

附件3  拟新增专业的调研报告模板.docx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5:拟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注意事项.docx


 学科建设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