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许玲发布时间:2017-07-10浏览次数:898

各学院、各办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实施2017年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江苏开放大学立项建设验收通过的课程;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并适当向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倾斜。

(二)课程项目负责人应是承担江苏开放大学课程建设任务或教学任务的教师、承担三年制高职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的改革与建设整体思路清晰,路径明确,理念先进,以创新推进课程教学改革。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方案要科学、可行,具有显性成效。

(二)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同时具备中级职称及硕士以上学位,有较好的专业背景,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研究经验,近三年公开发表了教学教改研究论文或承担了校级课程建设和改革项目并顺利结题的,优先考虑。专业课程负责人应是双师型教师。

(三)申报课程的教学团队应拥有3位以上(含3位)主讲教师,鼓励与兄弟院校、企业及行业专家合作,鼓励吸纳青年教师,鼓励系统内跨办学点组建课程建设团队。专业课程的教学团队应专兼结合、拥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

(四)申报课程的教学条件有保障,教学资源有基础。

(五)申报材料要规范、完整,信息要真实、可靠。

三、申报程序

(一)教师本人自主申报,向所在学院或办学点提交申报材料。各学院、办学点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向省校学科建设处择优推荐。

(二)省校学科建设处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

(三)省校学科建设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通过预审的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四)省校学科建设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立项建设项目入围名单,报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需以各学院、各办学点为单位统一提交,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同时提交word格式电子稿;

(二)《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提交word格式电子稿;

(三)申报佐证材料,要求A4规格装订成册,首页为材料目录,一式一份;

(四)约十五分钟的申报答辩PPT,提交电子稿。

五、其他说明

(一)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

(二)每个办学点推荐课程限2门以内(含2门)。

(三)各学院、各办学点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择优推荐工作。

(四)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8日。

(五)申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丽娟

联系电话:025-86265388

邮箱:865105053@qq.com

附件1: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申报表.doc

学科建设处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