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三年制高职拟招生专业填报和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然发布时间:2015-11-17浏览次数:521


苏城院学科〔201528


各学院、办学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下文简称“新目录”)和《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苏教高函201522)(见附件1)最新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三年制高职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分别通知如下:


一、2016年三年制高职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


1、从本年度起,原《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废止使用。请各单位以“新目录”中的专业目录和《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为唯一依据,认真梳理、核对本单位近3年开设的专业,确认、填报2016年本学院或办学点拟开设的全部专业。


2、以学院或办学点为单位,填报《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拟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2),11


二、2016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


(一)新增专业的界定


1、本学院或办学点以往未招生专业;


2、本学院或办学点以前曾经招生,但至今已停招3年以上专业。


(二)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设置新专业的申请报告12份(见附件3)。


2、《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15份(见附件4)。


33位及以上专家论证意见,专家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本(原件和复印件)15份。


以上材料纸制版用A4标准纸双面打印,按专业分别装订成册。有关电子文件发送到学科建设处工作邮箱:jsouxkjsc@126.com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1124日(周二)。


工作联系人:李  茜;联系电话:025-8626 5508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121204室,邮编210036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苏教高函201522)及其中有用附件


2、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拟招生专业一览表


3、关于设置XX专业的申请报告模板

4、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含8个部分)




  




学科建设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