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三年制高职数学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陈然发布时间:2016-09-18浏览次数:492

各办学点、通识教育学院:

为了适应教育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促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充分运用,提升我校数学课程的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三年制高职数学微课教学比赛。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广泛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各办学点专任数学教师,通识教育学院科学素养教学部专任数学教师。  

二、比赛内容及要求

参赛人员可自选一门工科数学或者经济数学课程,选取有关知识点(见附件一),制作微课。微课制作要求详见附件二。

三、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

四、比赛程序及要求

1.教师申报。教师根据文件要求制作微课视频,并配套单独文件夹提供教学设计文本、演示文稿(PPT),其他与教学内容相关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多媒体素材等材料也可单独提交。将整套参赛材料刻录成DVD数据光盘,用文件袋装好,并在封面上标注微课作品名称、所属课程名称和作者姓名。

2.各单位推荐。各办学点和通识教育学院组织对本单位的参赛微课作品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作品,并于20161120日前将推荐参赛微课作品(DVD)和《微课教学比赛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三,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省校通识教育学院科学素养教学部,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416186426@qq.com

3.学校终评。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所有参赛作品,评选出校级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五、其他

1请参赛的教师加入QQ交流群:2016数学微课竞赛  258462366

2.  作品内容需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  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已获得过校、省和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各等级奖项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4.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享有网络传播权和作品出版权。

联系人:陆峰

联系电话: 025-8377485315358159780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35-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东校区综合楼205室。

附件:1.知识点目录

2.微课作品制作要求

3.微课教学比赛推荐汇总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科建设处

2016年  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