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院学科〔2016〕26号
各学院、办学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114号)最新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三年制高职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分别通知如下:
一、2017年三年制高职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
1.请各单位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和《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为唯一依据,认真梳理、核对本单位近3年开设的专业,确认、填报2017年本学院或办学点拟开设的全部专业。
2.以学院或办学点为单位,填报《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拟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与学校审核盖章的书面文本1式1份)。
二、2017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
(一)新增专业的界定
1.本学院或办学点以往未招生专业。
2.本学院或办学点以前曾经招生,但至今已停招3年以上专业。
(二)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要求
1.拟新增专业的申请报告(见附件2,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与学校审核盖章的书面文本1式1份)。
2.拟新增专业的调研报告(见附件3,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与学校审核盖章的书面文本1式1份)。
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含8个部分,其中专业基本情况表、学校基本情况表由学科建设处统一填写)1式4份(见附件4,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与学校审核盖章的书面文本1式4份)。
以上拟新增专业申报材料纸制版用A4标准纸双面打印,于10月14日(周五)前报送省校学科建设处。有关电子文件发送到邮箱:13091525@qq.com。
申报工作联系人:周雪梅、陈然;联系电话:025-86265388。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12楼1206室,邮编210036。
附件:
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拟招生专业一览表( XX学院/办学点)
4.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科建设处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