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点:
根据我校专业设置与管理、专业建设与管理等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办学点2015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新增专业界定
凡属以下两种情况为办学点新增专业。
1. 办学点以往未招生专业;
2. 办学点曾经招生,但至今已停招三年及三年以上专业。
二、新增专业申报程序
1.办学点提出申请。办学点经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综合考虑办学实际条件及现有专业建设情况,向学校学科建设处提出拟新增专业申请。要求办学点合理设置新增专业,控制专业总量。近三年已经向学校申报并予以备案的专业无需再次申请。
2.学校学科建设处组织评审专家对办学点拟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结合办学点在专业建设、课程教学与改革、教学组织与管理、技能证书通过率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办学点新增专业名单。
3.学校学科建设处将办学点新增专业名单报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专业列入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计划。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
(1)设置新增专业的申请报告。报告中重点阐述办学点专业设置情况及专业沿革,增设新专业的理由等。
(2)《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新增专业申报表》(见附件1)。
(3)专业调研报告。报告中要说明调研的主要内容、调研方法、调研对象、调研时间等调研基本情况,并重点阐述区域经济及产业发展背景,市场需求情况分析,专业培养目标,办学点专业建设现状及支持条件、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调研结论等。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制定2012级三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苏城院〔2011〕135号)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方案制定模板见附件2。
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交打印稿一式2份(A4纸正反打印,按上述材料顺序以专业为单位装订成册,封面为材料目录),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凡办学点校名落款处和意见栏均要求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办学点公章。
2.材料提交时间要求:
请各办学点于
3.申报工作联系人:许玲;联系电话:025-86265384;联系邮箱:xuling@jsou.cn。
附件2: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模板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科建设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