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优化江苏开放大学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兼顾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对稳定性,根据《关于江苏开放大学专业实践课程建设的补充说明》(苏开大学科[2015]16号文),学科建设处将开展2015秋学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微调与修订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除校企合作专业和老年学历教育外,2015秋江苏开放大学开设的所有本、专科专业。
二、调整要求
1、各专业“素质培养课程”模块最低毕业学分统一改为4学分,“专业实践课程”模块统一调整为“毕业集中实践”模块。
2、删除原“专业实践课程”模块中《专业实践与研习》(3-5学分不等);原有《毕业设计(毕业作业)》课程名称和学分维持不变。调整后的“毕业集中实践”模块最低毕业学分应与《毕业设计(毕业作业)》学分一致。
3、上述调整后,各专业低于原“毕业最低总学分”的部分(1-3学分不等),则通过增加“专业方向课程”模块的最低毕业学分来补齐。调整后各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应不低于原方案。
4、人才培养方案中与上述调整相关的表述和表格中对应内容、数据均需作相应调整,以保证整体一致性。
三、其它说明
会计专业(专科)“毕业集中实践”模块中,增设《毕业设计(毕业作业)》。原《会计综合模拟实训》作为1门独立的综合实训课程进行建设。
四、材料报送
1、在学科建设处提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见附件)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过的内容请用红色字体标识。
2、7月10日(周五)前将调整后的电子稿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稿经各学院审定、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后,于7月15日(周三)前报学科建设处(1206室)。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8626 5384
邮箱: liqian@jsou.cn